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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严查措施波及我出口粉丝
发布时间: 2004-07-21  
  最近日本官方对我输日粉丝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,我输日粉丝由此将面临日本方面的严格检验,即批批检测过氧化苯甲酰,其判断合格标准为――不得检出此类食品添加剂。

  据悉,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―1996)规定,粉丝产品在力旺过程中,必须严格禁止使用过氧化苯甲酰,在出口时,还应符合进口国法律、法规要求。目前,厦门辖区尚无生产粉丝企业,但每年生产出口米粉的数量达600 多吨,产品销往澳洲、新加坡等世界各国,其中有两家企业产品已打入日本市场。

  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监督处就此提醒企业,作为与粉丝相近的产品,我国对日出口的米粉也存在被严查的可能。目前,该局正密切国外动态,及时向企业发布预警信息,以免我产品在准入日本市场方面受阻,引起经济利益受损。

  同时,出口食品行业应加强自律,做好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,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,严禁添加不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,确保安全卫生。此外,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、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,该局还将加大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产品的监测,对违规者将依法严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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