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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采取六项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
发布时间: 2008-11-20 来源:浙江省机电产品进出口
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19日表示,我国将采取扩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、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等六大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、兼并重组的力度,推动其产业升级和产品换代,满足市场需求。   
  王黎明在中国政府网接受专访时表示,改革开放30年来,我国中小企业从小到大,从弱到强,已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但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层次不高、总体素质较低、增长方式粗放、企业创新能力弱等问题比较突出。   
  王黎明说,为此我国将采取六项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。一是进一步扩大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规模,重点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、兼并重组、技术创新和产品换代给予资金支持,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投资,帮助中小企业加快转型换代的步伐。   
  二是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,实施产业集群示范,加大对产业集群中龙头企业的培育,真正带动一大批企业。同时,加大对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,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帮助。   
  三是在结构调整中抓紧制定适合中小企业产业梯度转移的政策措施,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有条件和具备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向中西部转移,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。   
  四是在结构调整中,特别关注对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和优强中小企业的支持,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开展协作配套,支持中小企业更多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推进信息化建设,在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。   
  五是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高新技术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自主品牌优势的中小企业。鼓励支持节约资源、综合利用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。   
  六是对于那些能耗高、污染重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,要促使其依法有序规范地退出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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